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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

来源:《中国电力报》 时间:2022-06-30 14:02

主动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冯树臣 

  国家能源集团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安排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积极主动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加快安全一流综合性能源集团建设,为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塑造有利的安全环境。

  国家能源集团重组成立以来,充分发挥能源供应“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在去年能源保供中,全年发电量同比增加12.2%,火电利用小时数同比增加530小时,得到国家、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的高度评价。

  同时,国家能源集团又是集煤电化运为一体的综合性能源集团,拥有煤炭、化工、运输等高危行业。自去年四季度至今,电力产业未发生人身安全责任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理念是先导 必须始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国家能源集团在制定“一个目标、三型五化、七个一流”的发展战略时,首先提出创建“安全一流”企业的战略,把实现“零死亡、零伤害”作为价值追求。

  集团把学习贯彻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要务”和各级安委会“第一议题”,建立完善党组(党委)安全生产议事机制,并将各级党委学习贯彻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纳入巡视巡查监督重点。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的制度性设计,激发了员工安全生产的行动自觉,为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上来、抓好安全生产奠定了强大的思想基础。

  责任是灵魂 必须始终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国家能源集团制定了总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强调安全监管部门、业务保安部门及其他职能部门分别发挥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作用和支持保证作用。

  集团印发电力子分公司领导班子下现场履职尽责管理要求。加大了子分公司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指标权重,提高了基层生产单位领导人员绩效薪酬中与安全挂钩的工资比例。加大了事故处罚力度,发电企业发生一般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子分公司发生较大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班子成员在一个年度内不得提拔晋升。积极落实全员责任,将安全责任清单的落实与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相结合,与安全绩效、安全奖惩相结合,与安全监督检查、安全巡查相结合,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扛起岗位安全责任。

  标准是基础 必须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国家能源集团将标准化建设作为“十四五”时期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之一,作为夯实安全基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遏制安全事故、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长效机制的重要手段。

  2021年,集团集中编制印发电力产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专项管理规范、综合评价细则等3个层面、24项文件,形成了以风险预控为核心,人、物、环、管四大要素并重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和评价标准。目前,已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计划到2025年建成“要素完备、自主运行、动态达标、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全部发电企业达到一级标准。

  预防是根本 必须全面加强风险预控体系建设

  国家能源集团印发《发电企业安全风险预控工作指导意见》,推行安全风险预控票,将其作为工作票必备附票,将所有工作步骤纳入风险辨识评估,开展作业前、作业中安全风险预控。

  集团组织开展全面、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修订完善安全风险数据库,推动作业风险安全管控措施通过ERP系统有效应用。不断完善各级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总监职务和独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推进子分公司安全生产监控中心和安全监察队伍建设。着力推进高风险作业全过程监管有效落地,在发电企业全面配置应用视频监控系统,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外委是短板 必须重点抓实承包商安全管理

  外委承包商安全管理是当前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短板。国家能源集团努力实现“无差别、一体化”管理,从党建引领、组织建设、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现场管控、人文关怀6个方面入手,将外委承包商完全纳入班组,提升外委人员安全文化认同感、企业归属感。

  全面实施发电企业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十必须、两严格”制度,明确发电企业的“规定动作”和“必尽责任”。注重过程监管,杜绝外委队伍随意换人、工作负责人能力不够等问题;强化风险预控,重点防控外委单位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配置不到位的风险;坚持统一管理、部署和奖励考核,切实将外委承包商管理好、管到位。

  责任编辑:阮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