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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调整发电行业碳排放重点任务

来源: 时间:2022-06-14 13:25

  中国能源新闻网讯 记者于琳娜报道 针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部分重点排放单位因疫情影响造成的煤质分析样品送检难、现场核查难等实际情况,6月8日,生态环境部对《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报送通知》)部分要求进行了调整,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报送通知》要求,各地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对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1年度排放报告的核查、确定并公开2022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等工作。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可延至2022年9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生态环境部还调整了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相关参数取值方式:元素碳含量年度实测月份为3个月及以上的重点排放单位,可使用当年度已实测月份数据的算术平均值替代缺失月份数据;元素碳含量年度实测月份不足3个月的,缺失月份燃煤单位热值含碳量使用缺省值。该缺省值由《报送通知》规定的0.03356tC/GJ(单位热值含碳量)调整为不区分煤种的0.03085tC/GJ。缺失月份燃煤低位发热量可依序按入炉煤、入厂煤或供应商煤质检测结果取值。

  生态环境部将严厉打击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强化碳排放数据日常监管。对查实存在元素碳含量数据虚报、瞒报的重点排放单位,在问题处置及整改中,其燃煤单位热值含碳量仍采用0.03356tC/GJ的高限值。

  责任编辑: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