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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码‘十五五’ 新型能源体系顶层布局⑩”丨着力推动化石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时间:2026-07-24 17:37

着力推动化石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陈俊杰  张午宇

  长期以来,我国能源资源禀赋与实际国情决定了化石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主体地位。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以来,我国加快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全国一次能源生产总量中的化石能源占比从2015年的85.5%降至2025年的73.8%,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取得了积极成效。

  面向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统筹能源安全与低碳发展,在大力推动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的同时,针对化石能源生产利用重点关键环节,提出了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针对性举措。

  一、提升煤炭生产供应的绿色用能比例

  2025年我国原煤产量48.5亿吨,较上年增长1.4%,创历史新高。原煤在一次能源生产总量占比为从2015年的72.2%回落至2025年的61.4%,是我国能源结构持续优化、稳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的直观体现,但煤炭作为能源保供“压舱石”的主导地位依然存在。

  在产能供给能力持续增强的同时,煤炭生产供应环节清洁用能占比仍有待进一步提升。当前,我国煤炭开采、洗选环节的电力用能占比约60%,其中新能源替代的比例还有进一步提升空间,部分矿矿区采掘运输器械设备、供暖制冷等设施等仍依赖传统化石燃料驱动,是节能降碳的重点攻坚领域之一。

  《规划》针对煤炭生产供应绿色用能,提出了针对性举措。一方面,加快发展矿区光伏风电产业。针对煤炭开采的实际条件,加快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充分利用采煤沉陷区、工业广场等场地就地开发风电和光伏发电,推动新能源发电就近就地消纳利用。鼓励拥有集中连片土地资源、具备良好电网接入条件的产煤地区,规划建设大型光伏基地。另一方面,积极推动矿区用能清洁替代。加快煤炭生产重点环节电气化改造,扩大终端用能设备电气化比例,推进矿区运输设备新能源替代,提升矿区运输系统清洁低碳化水平,结合矿区生产生活需求合理布局建设充换电站、加氢站,完善矿区绿色交通服务基础设施。

  二、推动油气开发利用和炼化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2025年我国油气产能实现稳步提升,产量双双刷新历史纪录,其中原油产量约2.16亿吨,天然气产量达2621亿立方米,天然气产量连续9年增产超百亿方,有效夯实了能源保供底盘。从我国石油消费的行业分布来看,交通运输领域占比高于50%,工业化工领域占比约四分之一左右,是石油消费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领域。

  在油气开发利用以及炼化产业,清洁用能替代空间依旧广阔。从行业标杆油田项目数据来看,油气勘探、开发、集输、炼化等全生产链条中,终端电力用能占比约35%,整体电气化改造进度、新能源替代率相对偏低,部分油气田、炼化生产及输送配套设施,仍依赖传统化石燃料供能,就地消耗自产油气比例较高,是当前油气开发与炼化产业推进节能降碳、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核心攻坚难点之一。

  《规划》针对油气开发利用和炼化产业绿色用能,提出了重点举措。一是推动油气田绿色降碳。规模化开展陆上油气田与新能源融合发展,依托矿区及周边地区推进风电、光伏、地热、海洋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探索海洋油气田和海上风电协同开发,推动CCUS区域产业集群建设,提高油气田生产电气化率,打造低碳零碳油气田。推进油气输送管道驱动设备“油改电”“气改电”。二是加快工业炼化行业节能降碳改造。稳步提升石化行业绿电绿氢使用比例,稳步提升炼油企业用能电气化水平,推进核电与石化行业耦合发展试点,提升工业炼化行业清洁运输水平。三是持续优化终端能源消费结构。重点在交通和工业领域推动绿电与绿色燃料替代,在交通领域大力推动新能源重卡和船舶等规模化应用,在工业领域有序推进化工用油替代并探索绿色氢氨醇等替代应用。

  三、着力降低化石能源发电的碳排放水平

  当前化石能源发电在我国电力系统中仍发挥重要的支撑保障作用。截至2025年底,我国火电发电装机约15.4亿千瓦,年发电量约6.3万亿千瓦时,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60%。从电力保供作用来看,2025年迎峰度夏期间全国最大电力负荷突破15亿千瓦,2026年7月全国用电负荷达到15.18亿千瓦的历史新高,期间煤电等传统电源有力支撑高峰用电需求,充分发挥了兜底保障作用。

  与此同时,当前我国电力行业碳排放占全国能源消耗碳排放总量的40%左右,其中主要来自煤电等化石能源发电排放。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动煤电等节能降碳改造,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国6000千瓦及以上火电厂供电标准煤耗从2020年的304.9克/千瓦时降至“十四五”末的301.9克/千瓦时。最新公布的2023年全国火电碳排放强度(单位火力发电量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相比2018年下降2.38%,已累计削减二氧化碳排放量约2.5亿吨。

  面向“十五五”,统筹电力保供与低碳转型、推动煤电等化石能源发电减碳,是支撑“双碳”破局的关键。在此形势下,《规划》首次将单位发电量碳排放下降列为约束性指标,明确提出“十五五”发电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与全口径发电量的比值要下降10%以上。为实现这一艰巨目标,将同步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推动煤电等传统电源功能转型。合理控制煤电装机规模和发电量,实施新一代煤电改造升级,提升深度调峰、快速爬坡等高效调节能力,推动传统煤电向支撑调节性功能转变,更多承担兜底保障和系统调节作用。二是推动火电节能降碳改造。通过源头燃料替代(生物质/绿氨掺烧)、过程能效提升(超超临界/三改联动)、末端碳捕集(CCUS)等路线,推动降低机组能耗与碳排放水平。三是创新推动煤电等传统电源与新能源融合发展。通过机组改造升级、储热储能耦合调峰、一体化汇集送出等方式,创新融合场景与新技术应用,在煤电机组煤耗与煤价较高、兼顾发电及工业居民供热、就近新能源并网消纳压力较大等具备实施条件的场景,推动实施一批煤电等传统电源与新能源融合项目,降低煤电机组发电碳排放水平。

  结语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决胜期。《规划》系统布局、着力推动化石能源的绿色低碳转型,与扩大非化石能源供给消费协同发力,将为加快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编辑:于彤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