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称乳山核电项目未经审批

来源:   2007-12-07 17: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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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大众日报》报道 12月6日,国家环保总局在其官网就山东乳山核电项目作出四点“说明”,称目前为止,乳山核电项目并未向环保总局提出申请,环保总局也并没有受理该项目。6日下午,新民网向国家环保总局宣教司求证该消息,该部门确认“说明”确由总局发出,代表官方立场。
  环保总局称:依照国家法规,乳山核电项目在正式建设前,应经过国家环保总局的审查批准。但目前为止,乳山核电项目并未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并没有受理该项目。我国对核电项目有严格的审查制度。如果乳山项目向我局正式提出申请,我局会对该厂址是否适合建设核电厂进行科学严密的审查。按照相关法律,乳山核电项目在立项前,业主应进行公众调查或公众听证。相关人士可通过公众参与充分发表意见。
  环保总局最后还在“说明”中表示:热情欢迎相关人士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意见,真诚感谢各位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此番官方表态是否意味乳山核电项目工程必须即时中断、重新评估?环保总局就此问题对新民网表示,目前尚无更多消息披露。
  2007年11月1日,《大众日报》报道称,11月1日,山东乳山红石顶核电有限公司投资协议签字仪式在济南举行,标志着该项目的工程前期工作即将全面展开。
  报道称,山东红石顶核电项目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建设。项目厂址位于乳山市,地质条件稳定,无灾害性天气,附近人口密度较低,离输电负荷中心近,有较好的淡水资源,海水取排水方便,是较为理想的核电厂址。一期工程建设两台百万级核电机组,2006年开始前期工程准备工作,“十一五”末具备开工条件,争取在“十二五”末投产发电。
  据当地媒体报道,整个乳山核电项目总投资可能超过600亿元。
  据新民网了解,2007年5月29日,针对有群众反应“一是乳山核电拟选厂址与AAAA级旅游景区银滩距离太近;二是“120公里”的海岸线上几家电力公司同时在荣城、海阳和乳山三个厂址开展工作,过于密集”的质疑,国家环保总局曾在官网公示《关于乳山核电项目信访材料的复函》,复函表示,乳山核电项目正处在前期计划、论证和准备阶段,尚未得到国家的核准。核电建设单位正在按照国家核电项目核准制度的要求准备相应的申请文件,目前尚未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核安全局提交任何申请和相关报告,因此现有情况下难于对具体技术问题发表结论性意见。(新民网 王洋 戴颖敏)
 

 

    据《新京报》讯 昨天,环保总局在其网站发表关于山东乳山核电站的说明。环保总局称,乳山核电项目在正式建设前,应经过国家环保总局的审查批准。但到目前为止,乳山核电项目并未向环保总局提出申请,环保总局也并没有受理该项目。
  

    百公里海岸线规划3核电站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今年5月24日,乳山红石顶核电有限公司筹建处在乳山揭牌,一期工程将建设两台百万级核电机组。据当地媒体报道,乳山核电项目总投资可能超过600亿元。据《大众日报》报道,11月1日,乳山红石顶核电公司投资协议签字仪式在济南举行。
  据悉,乳山核电站只是规划中的山东半岛核电群中的一座。烟台海阳、威海荣成、威海乳山的120公里的海岸线上,将规划建设3座核电站。
  

    总局未受理乳山核电项目
  

    据悉,核电建设项目在报送国务院核准前,建设单位须先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复,其中包括环保总局和国家核安全局的核电厂厂址选择审查意见书,以及选址阶段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保总局昨日在说明中称,乳山核电项目正式建设前,应经过环保总局的审查批准。但目前为止,乳山核电项目并未向环保总局提出申请,环保总局也并没有受理该项目。
  

    被质疑距“东方夏威夷”太近
  

    对于乳山核电站的选址,此前在社会上就有过质疑。乳山红石顶核电有限公司筹建处揭牌不久,有群众向环保总局反映,一是乳山核电拟选厂址与规划居住人口60万人的银滩度假区直线距离太近,当地人称仅有数公里;二是“120公里”的海岸线上几家电力公司同时在荣城、海阳和乳山三个厂址开展工作,过于密集。
  资料显示,银滩旅游度假区位于乳山东南部,2002年11月获批为国家4A级旅游区,有“东方夏威夷”的美誉。
  

    总局曾复函称其未获核准
  

    今年5月29日,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环保总局曾发出一个复函称,乳山核电项目正处在前期计划、论证和准备阶段,尚未得到国家的核准。核电建设单位正在按照国家核电项目核准制度的要求准备相应的申请文件,目前尚未向环保总局和国家核安全局提交任何申请和相关报告。
  时隔半年后,环保总局昨天再次发出说明,称该项目并未向环保总局提出审批的申请。对于该项目是否存违规,是否限期进行环保审批,昨天环保总局并没有披露。说明还提到,中国对核电项目有严格的审查制度。如果乳山项目向环保总局正式提出申请,总局会对该厂址是否适合建设核电厂进行科学严密的审查。
  

    总局称当地应调查或听证
  

    此外,环保总局在说明中还表示,乳山核电项目在立项前,业主应进行公众调查或公众听证。相关人士可通过公众参与充分发表意见。
  昨晚,环保总局相关人士表示,根据国家标准《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的规定,核电厂周围应设置非居住区和限制区,非居住区的半径(以反应堆为中心)不小于500米;限制区的半径一般不小于5公里。因此地方政府须妥善考虑核电厂建设的有关要求,在制定当地的发展规划(如工业、旅游,海产品养殖,房地产开发等)时,必须进行综合考虑和协调,做好安排。
  

    核电站公众参与公告被指“闯关
  

    在核电站选址北部不远,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银滩。据业主介绍,此处是乳山的新城区,3年前开建,已建成90多个小区,大部分海景房都已卖光,买家多为京津的外来者。高峰时能住上30万人,现在常住人口达10多万人。
  业主吴先生是山东一所大学的法律教授。一年前,他建起“银滩无核论坛”,数千名业主随后注册参与。“核电站离银滩5公里,海域距离0公里!”网友对核电站表现出了担忧,不少网友还参与维权。
  “业主们总是说核电站建在风景区,其实是不对的。”山东乳山红石顶核电有限公司筹建处王永效处长表示,根据GPS测量,核电站距银滩7.2公里。“国际上距核电站5公里的圆周,是控制发展区,不要在5公里范围内再建大型的工厂,大型的学校,不利于在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但5公里之外,没有限制。”
  11月30日,乳山市政府官方网站上贴出山东红石顶核电厂公众参与信息二号公告,向公众征求意见,到12月9日为止。
  一业主认为,他们选在银滩人最少的时候征求意见,“时间紧迫”。其还认为,核电站急着做环评,是想规避一个新规定的出台。他指的是环保总局关于征求《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意见,征求意见截至12月15日,其对选址有新要求,核电厂选址要避开旅游风景区,还对居住区与核电站的距离有新要求。王永效对此予以否认。但对于如果意见稿通过,核电站还能否通过审评,王未正面回应,“要由专家委员会说了算”。
  

    “通不过环评,核电站不会建”
  

    针对环保总局的四点“说明”,本报昨晚采访了山东乳山红石顶核电有限公司筹建处的王永效处长。
  

    “做环保总局环评前,还有很多要做”
  

    新京报:环保总局称,目前为止,乳山核电项目并未向环保总局提出申请。
  王永效:说得对,没有错,这个官方回答是非常准确的。建一个大项目,肯定要有一大堆程序,我们正按照程序要求,组织环评报告。目前已贴出红石顶核电厂公众参与信息二号公告,征求公众意见。这也是环评报告的内容之一。在做环保总局环评前,我们还有很多专题要做,像水文、气象、地质上都完成了,估计全部完成要到年底。现在离建还早,要一步一步的来。
  新京报:如果环评通不过,核电站还会建吗?
  王永效:我们递交一份申请书,经过专家委员会审评后,如果厂址等条件不符合,那这个项目就取消了
  

    “当地适合建核电站,核电没那么可怕”
  

    新京报:你认为现在能通过吗?
  王永效:不好说,因为环评报告还没有出来。
  新京报:你觉得这适合建核电站吗?
  王永效:我认为适合。如果不适合,我们怎么会花这么多精力做前期的准备。
  新京报:可是不少银滩的业主反对这个项目?以前也发生过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的惨剧。
  王永效:我觉得这也是完全正常的。大家对核电项目的理解有些误区,今天下午,我们去送调查问卷,还跟他们反对的人进行了沟通。我们不是谁想把谁说服,认识一定是有一个过程的。我是从浙江海盐的秦山核电站过来的,工作了二十年,从核电的实际经验来说,核电没有那么恐怖,那么可怕。不然法国也不会70%的电力都要使用核电。
  新京报:接下来还会跟不同意见者有什么沟通?
  王永效:这个月,筹备处会准备一个座谈会,根据环保总局2006年28号文件,在公告与调查问卷外,还要进行这样的坐谈。要选取厂址周边调查问卷中一些不同意见的人,按比例请他们来。比如按农民,渔民,工人,干部,包括外地来买房的业主,他们是主要的反对者。(徐春柳 马力)

 

附: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乳山核电项目的说明
  

    一、依照国家法规,乳山核电项目在正式建设前,应经过国家环保总局的审查批准。但目前为止,乳山核电项目并未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并没有受理该项目。
  二、我国对核电项目有严格的审查制度。如果乳山项目向我局正式提出申请,我局会对该厂址是否适合建设核电厂进行科学严密的审查。
  三、按照相关法律,乳山核电项目在立项前,业主应进行公众调查或公众听证。相关人士可通过公众参与充分发表意见。
  四、热情欢迎相关人士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意见,真诚感谢各位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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