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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的市场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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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节能减排的市场机制可以分为市场准入、市场交易和市场退出三种。市场准入机制包括对环境友好型行业、企业和产品的支持鼓励与对高污染、高能耗行业、企业和产品的限制约束进入两个方面。市场交易机制以排污权交易、绿色信贷和绿色资本市场、生态保险、合同能源管理、押金-退还、政府绿色采购等市场交易方式促使行业、企业、产品达到节能减排目的。市场退出机制是以差别价格、配额交易、技术标准等市场竞争机制引导高污染、高能耗行业、企业和产品有序地退出市场。

  [关键词]节能减排;  市场准入机制;  市场交易机制;  市场退出机制

  当前国际油价高企,威胁着我国能源安全,国家节能形势十分严峻,环境污染和气候变化问题也成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国家“十一五”规划中,已经将单位GDP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作为约束性指标明确提出来。为了实现这一约束性目标,除了必要的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显得越来越重要,尤其是利用市场机制更为迫切。能源和环境作为稀缺的资源,不能无偿使用,否则就会产生配置不当。稀缺就要有价,因而必须通过市场机制形成相应的价格。

  市场机制(market mechanism)是市场运行的实现机制,作为一种经济运行机制,是指市场机制体内的供求、价格、竞争、风险等要素之间互相联系及作用机理。主要包括供求机制、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和风险机制等。利用市场机制促成节能减排,可以从市场的准入机制、交易机制和退出机制等三个方面着手。

  一、市场的准入机制

  市场准入(Market Access)机制,是国家和政府准许公民和法人进入市场,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条件和程序规则的各种制度和规范的总称。它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随着市场对人类生活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日益拓展和深化,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逐步建立和完善的。在节能减排方面其应包括生产行业的市场准入、企业的市场准入和产品的市场准入机制等。这种市场准入机制总体上可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支持鼓励进入机制;二是限制约束进入机制。

  行业的准入。对于高新技术产业、节能降耗产业、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等,由于其不仅有较高的经济效益,而且其本身的社会效益往往也比较大,政府可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在工商、税收、融资、担保及上市等方面给予恰当的优惠政策措施,支持、激励这些行业的市场进入,形成充分竞争的局面,增加这些行业的产品市场供给。对于“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能耗、资源型)行业,政府应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工商、税收、金融等切实可行的限制政策约束直至禁止它们的市场进入。如2008年苏州市制定了《苏州市产业导向目录》,进一步提高环境准入门槛,把排污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

  企业的准入。严格、认真地做好新进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那些规模小、能耗高、污染重的中小企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市场准入的限制。如无锡发生太湖蓝藻引发的公共水危机后,环太湖沿岸各方都给予了极大关注,江苏省内近期将要关闭太湖流域的2600多家“小化工”。同时,作为中西部地区的政府部门,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如何有效地防止这类企业的跨地区转移,将面临新的考验与新的选择。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区域限批”等具体的市场准入机制。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的不同要求,提出环境准入配套政策,推动环境管理向分类指导、分区推进的方向发展。

  产品的准入。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任何产品进入市场必须达到相应的技术标准,并通过相关的认证,同时,获得对应的标识。在节能减排方面,按照要求的严格程度,可以分为三类:(1)针对产品本身(standards for production)的污染、能效或节能标准。即产品的生产、制造、使用不能造成高污染、高能耗。如最早流行于欧洲的生态标签(eco-labeling)、电子产品的能效标志(欧洲A+能效标志)等。(2)针对产品生产过程和方法(standards for processing and production methods即PPMs)。即产品的生产过程和方法应该符合相应节能减排标准,否则,就不能进入市场。(3)针对产品生产与消费的生命周期管理(standards for life-cycle-analysis即LCA)。必须对产品生产、消费的整个生命周期进行生态环境管理。仅以产品包装为例,发达国家形象地把绿色包装归纳为4R:Reduce(减少材料消耗)、Refill(大型容器再填充使用)、Recycle(可循环使用)、Recovery(可回收使用)。还有国际标准化组织的ISO14000管理认证等。如自2005年8月13日(后延迟为2006年1月1日)起执行的WEEE指令(即《废弃电子电气设备指令》)规定,欧盟市场上流通的电子电气设备的生产商(包括其进口商和经销商),必须在法律意义上按其产品所占市场份额的比例,承担支付自己报废产品回收费用的责任,并对今后投放欧盟市场的电子电气产品加贴回收标识。

  政府补贴的产品进入市场机制。本世纪初,欧盟在企业节能产品的市场开拓方面,就给予了政府补贴的市场进入机制。在德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四国,消费者每购买一台达到A级节能冰箱,政府将给予每台补贴50欧元。2002年,海尔6款冰箱产品率先达到欧洲A+能耗标准,消费者凡购买一台A+能耗标准的海尔冰箱,政府就奖励100欧元(相当于960元人民币)节能补贴。这样,海尔品牌竞争力得到大幅提升。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1月21日宣布,在2010年前,中央财政将提供大量补贴,推广1.5亿只高效节能照明灯具(光明日报2008/01/22/07版),可节电290亿千瓦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900万吨。这说明我国政府已经通过提供补贴,鼓励节能产品顺利地进入市场,让广大的消费者了解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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