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
招标编码:CBL_20080917_2943013
开标时间:2008-10-13
详细内容:
青海省电力公司拟进行2008年度第六批零星招标项目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青海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青海万立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采用公开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青海省电力公司2008年度第六批零星招标项目招标。
二、招标项目:
1、桃园330kV变电站工程钢构支架 253.3吨
2、西宁供电公司110kV变电站无人值班改造工程电网无功优化系统 1套
三、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资质和招标项目专用条款中的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权威机构认可的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3.不接受国内设备/材料的代理商投标,实行经销商(或代理商)制产品除外。
4.具有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完整的型式试验报告、检验报告。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近3年所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以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为准。
8.近3年至今在青海省电力公司系统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以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为准。
9.近3年至今在青海电力公司系统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以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为准。
10.近3年至今在青海电力公司系统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和青海省电力公司公开通报批评。
11.在青海电网必须具有成功的商业运行业绩或经青海电力公司调研评估确定为合格供应商。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资合作企业生产的产品,技术总负责方业绩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且该技术总负责方对投标的产品给予质量保证(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件12提供技术支持意向性承诺函),合资合作企业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该合资合作企业视为业绩合格。
四、报名时间及联系单位
1.请准备参加青海省电力公司2008年度第六批零星招标项目招标的单位仔细阅读以上条款并进行自审,凡认为满足上述资格条件,愿意参加的投标单位于2008年9月17日至9月23日每天上午8:30分至下午17:30分(带U盘)到青海万立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报名及购买标书(逾期不再办理)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7区18号楼
联系人:江蓬新
电 话:010-52238128
传 真:010-52238188
邮 箱:huaxiajt@163.com Q Q:332042901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7区18号楼
邮编: 100070
Copyright©2011- All Rights Reserved.
中电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新闻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