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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印尼)南苏发电有限公司第二批辅机设备招标

来源: 时间:

国华(印尼)南苏发电有限公司第二批辅机设备招标
发布时间:2008-06-11
开标时间:2008-07-01
所属地区:亚洲
详细内容:受业主的委托,就印尼国华穆印煤电项目露天矿工程2×150MW机组第二批辅机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国华(印尼)南苏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
(1)工程名称:印尼国华穆印煤电项目露天矿工程
(2)资金来源:中国神华集团国华电力分公司出资
(3)建设地点:印尼南苏门答腊岛
(4)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5)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序号、设备名称、标书费
1、汽机房桥式起重机 1000
2、给煤机 1000
3、电梯 1000
4、定期排污扩容器 1000
5、连续排污扩容器 1000
6、主变压器 1000
7、高压厂用变压器 1000
8、启动、备用变压器 1000
9、封闭母线 1000
10、共箱封闭母线  励磁连接母线 1000
11、直流系统 1000
12、蓄电池 1000
13、柴油发电机 1000
14、UPS装置 1000
15、干除渣系统 1000
16、干除灰系统 1000
17、循环水泵 1000
18、网篦式清污机 1000
19、机械通风冷却塔 1000
三、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投标人应是符合如下资质的厂商。
(1)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或销售凝结水泵设备能力的;
(2)具有销售、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与300MW及以上机组配套),至少10台套机组合同业绩,且至少6台机组2年以上投产运行业绩。
(3)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具有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6、凡投标人的外扩产品必须在投标时携带分包单位的资格证明文件和业绩。
7、投标单位应提供分包商(包括配套和外扩产品)名单并得到招标人的认可,投标单位对配套厂商及外扩产品的质量,可靠运行特性负全部责任。
8、投标单位应提交并说明提供产品所用的标准和规范。
9、除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生产厂家代理商投标。
四、报名(接收资质预审)时间:2008年6月11日至6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五、开标时间:2008年7月1日(暂定)
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郑 伟
电  话:010-51953848 51953846
传  真:010-51953510
邮  箱:zhengweinh@163.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7区18号楼

邮编: 10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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