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09:3月多家能源企业上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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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多家能源企业上失信名单

    ——3期《能源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统计分析报告》浅析

    中电传媒记者 张媛媛

    

    日前,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2020年第3期《能源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统计分析报告》(以下简称《失信报告》)如期发布,作为一项规定动作,《失信报告》既是能源行业信用状况的“晴雨表”,也为信用监管工作带来新的启示。

    

    能源行业失信行为有上升趋势

    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3月31日,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从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共享归集的能源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信息10826条,信息涉及2690家失信主体。其中,电力类企业871家,煤炭类企业1571家,油气类企业248家。在全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信息中,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达10718条,安全生产黑名单信息62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34条,金融黑名单信息12条。

    

    

    

    

    

    

    

    

    图为失信主体企业类型分布

    与2020年2月相比,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信息新增290条,增长率2.7%。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新增379条,安全生产黑名单信息新增2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新增6条,金融黑名单信息新增1条。

    去年同期(2019年3月份统计数据)相比,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信息新增683条,增长率750%。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新增674条,安全生产黑名单信息新增28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新增19条。

    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信息的地域分布来看,2020年第3期《失信报告》信息数量排名前五的省(区、市)是贵州省、四川省、山西省、河南省、黑龙江省,与2020年2月相同,而2019年3月《失信报告》中信息数量排名前五的省份是贵州省、四川省、重庆市、山西省、河南省。

    可以清晰看出,3月份新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信息数量相较2月和同期均涨幅较大。从地域分布看,贵州省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信息数量最多的省份。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主要集中在电力和煤炭企业

    报告显示,3月份新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信息774条,其中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新增765条,退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信息473条。

    记者查阅3月份《失信报告》发现,本月新增失信企业达105家,环比增长377%,同比增长40%。其中,电力类企业71家,煤炭类企业30家,油气类企业4家。退出失信企业63家,环比增长215%,同比增长174%。其中,电力类企业39家,煤炭类企业21家,油气类企业3家。

    

    

    

    

    

    

    

    

    

    

    

    

    20203新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企业类型分布

    

    

    

    

    

    

    

    20203退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企业类型分布

    

    从地域分布看,2020年3月新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信息数量排名前五的省(区、市)是贵州省、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和福建省。退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信息数量排名前五的省(区、市)是贵州省、福建省、江苏省、四川省和河南省。

    不难看出,2020年3月新增失信企业及退出失信企业均大幅增加,主要集中在电力类和煤炭类。从地域分布看,退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信息数量排名前五的省(区、市)与2月份一致。

    

    持证企业列入失信名单次数逐步减少

    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3月31日,共有87家持证企业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次数大于10次,环比降低16.3%。

    按监管属地分析,其中华北能源监管局8家、东北能源监管局10家、西北能源监管局3家、华东能源监管局5家、华中能源监管局10家、南方能源监管局5家、山西能源监管办2家、山东能源监管办2家、新疆能源监管办1家、浙江能源监管办6家、江苏能源监管办12家、福建能源监管办4家、河南能源监管办9家、湖南能源监管办1家、四川能源监管办6家、云南能源监管办1家、贵州能源监管办2家。

    图为多次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企业持证类型分布

    从许可类型分布看,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次数大于10次的电力业务许可(发电类、输电类、供电类)企业42家,环比下降6.7%;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企业45家,环比下降23.7%。

    

    受疫情影响 能源行业信用违约风险上升

    从《失信报告》中列出的大量数据可以看出,3月份能源行业失信对象名单增加较多。电力供需形势分析显示,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冲击,一季度全社会用电量1.57万亿千瓦时,同比下降6.5%;3月份,全社会用电量549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2%。以此来看,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及蔓延给经济增长带来明显冲击,电力消费降级,能源行业信用违约风险上升。

    为了帮助能源行业提升“信用值”,服务能源企业顺利开展信用修复工作,3月份《失信报告》提出了明确、具体的监管意见和警示。

    ——防范信用风险

    对能源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涉及的企业,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信息在行政管理、日常监管、行政处罚、政府采购、办理财政资金补贴等工作中的应用,切实防范信用风险。

    ——提高监管成效

    对持有电力业务许可证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企业,开展提醒、警示、约谈和现场检查等工作,对多次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持证企业,提高检查频次,重点核查,实施严格监管;对提交许可新申请的未持证企业,认真查询相关企业的信用信息,实行从严审查。

    ——服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

    依托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组织派出机构、有关企业严格按照时限、程度、标准等要求,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工作协助失信主体自我纠错、重塑信用,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并围绕信用承诺、信用修复、失信联合惩戒等重点内容,加强对持证企业和监管人员的指导培训。

    据了解,截止3月底,信用平台累计收到信用修复申请共43条,已办结42条,待受理1条。除不符合修复条件的申请外,完成信用修复的13条信息中,涉及轻微失信的4条、较重失信的9条。信用平台累计收到异议处理申请共36条,均已及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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